西南林业大学团委与团保山市委签订校地共建合作协议 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走深走实

时间:2023年07月23日 浏览:

7月21日,西南林业大学团委与团保山市委举行校地共建签约仪式,双方聚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青年人才培养、困难学生结对帮扶等领域签订校地共青团合作协议。团省委副书记段胜忠、西南林业大学党委副书记魏宏、保山市副市长高康出席会议并讲话,团省委学校部、西南林业大学团委、团保山市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签约仪式。西南林业大学团委书记杨欣与团保山市委书记冯涛代表双方签订校地共青团合作协议。

高康在致辞中表示,此次校地共建,既巩固拓展了以往的合作成果,又开辟了新的合作路径、增添了新的合作领域、搭建了新的合作载体,保山市委、市政府将全力协调党政社会资源、红色教育资源、生态自然资源、旅游文化资源、科学论坛资源等,为双方校地共建提供保障。

魏宏在讲话中表示,双方开展校地共青团合作,是推进双方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入合作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深化西南林业大学与保山市的联系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校地共青团在资源共享、人才共育、活动共融和品牌共创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段胜忠在讲话中表示,希望双方以校地共建为契机,按照“资源共享、服务双向、互助共建”的原则,为广大青年、大学生搭建服务社会、提高实践技能的平台,不断拓宽校地合作机制、探索新途径,努力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工作成效,为推进全省各级共青团校地共建工作提供先进经验。

据悉,今年暑假以来,西南林业大学共青团充分发挥学校专业特色和人才资源优势,围绕生态文明教育、民族团结进步、红色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结对帮扶、乡村教师培训、等内容,以校级大团队、院级小分队、保山籍学生返家乡云组队的形式,开展了“1+5+50+100”保山专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活动覆盖保山市5个县市区,50余名少数民族困难学生,100支保山籍大学生返家乡小分队,为推动双方校地共青团合作提供了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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